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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康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建区间测速电子警察设备招标项***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3-00077
项目名称:康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建区间测速电子警察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货物需求 (1)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合同内容履约并验收完成后,进入设备维保期,按照合同金额每半年等额付款,一年全部付清;本合同服务完成后,所有设备产权转移至甲方。 (3)货物需求 3.1货物需求明细表
3.2点位明细表 区间测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7日16时00分至2026年07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提交,电子版备份文件两种方式递交,现场递交****中心或非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网首页-办事指南“***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网首页-办事指南 “***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3.响***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中心或非现场递交至邮箱ln****@****.com(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公安局
地 址: 康平县康平镇含光街
联系方式:024-****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3门
联系方式:024-****2341
邮箱地址:ln****@****.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55001040026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老师
电 话:156****2393/024-****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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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512/BXhYfZ8BMqitpwL593P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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