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括
| 采购项目名称: | 船舶智能预测模型项目产品(服务)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286941001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项目类型: | 经营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9-20 14:00:00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 采购人名称: | 中外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广场 |
| 联系人: | 张文苹 |
| 联系方式: | 010-****5206 |
| 邮箱: | zh****@****.com |
| 联合采购人: | |
| 代办机构名称: |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
| 代办机构地址: | ****路****号****楼****广场 |
| 代办机构联系人: | 付源 |
| 联系方式: | 135****6961 |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渠道
| 受理异议的渠道: | 异议联系人:张文苹 |
| 异议联系电话:186****2273 | |
| 异议邮箱:zh****@****.com | |
| 异议说明:异议的处理主体为采购单位,如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异议联系人/电话/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 |
| 受理投诉的渠道: | 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 地址:****广场联系人:韩振 联系方式:010-****6905 邮箱:wy****@****.com |
标段(包)信息1
| 标段(包)名称: | 船舶智能预测模型项目产品(服务)采购 |
| 标段(包)编号: | G1100000175286941001001 |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2.1采购范围及内容:中国外运现有全程可视化业务需要进一步提升基于提单维度的预计到达时间(ETA)预测、运输轨迹预测和航行异常识别能力,为订单履行监控、运输计划调整、异常处置及客户服务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面向中国外运战略客户,提供的具体系统建设范围及目标如下: (1)ETA预测服务:支持提单维度的预计ETA预测,在超出波动窗口阈值后要给出变动原因; (2)轨迹预测服务:依据历史航线轨迹给出预测轨迹,绕行等异常场景也要输出预测轨迹; (3)异常预警服务:支持基于提单维度的异常预警,包括超长时间停留预警、路由衔接预警、航线偏移预警、轨迹偏移预警、极端天气预警、港口拥堵预警、海峡拥堵预警、起运港晚靠港的预警等,预警的准确率≥90%,漏报率≤10%; (4)数据源提供:提供全球船舶AIS数据、全球港口电子围栏数据以及历史三年的训练数据; (5)其他方面:服务模型至少支持1000艘船舶同时在线实时预测,单船单次预测响应耗时≤500ms,完成本地部署及软硬件适配,并将项目形成的模型、代码、数据处理流程、技术文档和部署运维能力沉淀至中国外运技术体系。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上线及交付,至验收后免费运维一年止。 2.3服务地点:中国。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不少于两个航运类或集装箱运输相关业务的项目【提供项目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a.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b.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被招商局集团级或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中选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或处于招商局集团供应商黑名单的; d.供应商不得存在采购文件询比公告(4)关于供应商禁止的情形。 【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 (4)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有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明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5)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
|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 不要求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6-09-24 10:00:00 |
| 回复截止时间: | 2026-09-24 10:30:00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9-24 14:00:00 |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6-09-24 14:00:00 |
明细信息
| 名称 | 品类编号 | 品类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 船舶智能预测模型项目产品(服务)采购 | 101902 | 软件开发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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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771/2g9ovaABLRKCxEZfAro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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